婚外情证据如何搜集?
婚外情取证的问题,在离婚诉讼中较为常见。但因婚外情都发生的比较隐秘,又涉及个人隐私,所以,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取证难度较大。
1、固定书面证据。即在一方承认有婚外情时尽力通过认错书、承诺书、协议书等方式把事实通过书面形式固定下来。
2、注意搜集有婚外情一方遗留的电子证据。如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等,必要时建议把这些电子证据通过公证处以“公证书”的形式固定下来。
3、寻找证人证言,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4、跟踪调查,通过照相、录音录像等方式把证据固定下来,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调查机构调查。需要注意的是:
(1)证据取得的合法性,尽量不要通过非法途径获得,否则冒着极大风险取得的证据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认可,一切辛苦化为徒劳。
(2)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如果财产争议金额不大,是完全没有必要委托调查公司的,委托调查公司所付出的费用和所承担的风险对于调查的效果来说可能得不偿失。
(3)对于调查取得的证据,不能因为激愤而将之公诸于众。因为,公诸于众的结果有可能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出现意外;更重要的是,公诸于众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要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作者10多年离婚诉讼经验,发现有的当事人付出极大代价搜寻的婚外情证据并不能在法庭上发挥当事人想象中的作用。其原因在于:
1、婚外情证据只能证明一方背叛了婚姻,婚外情可能是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但并不能证明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2、婚外情证据的重要意义就是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争取多分,但是能多分多少,是否真的多分,这属于法官自由裁量的范畴。如果夫妻共同财产本来就很少,那么搜集婚外情的证据根本不值取得证据的辛苦钱。但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国民家庭财富不断增长,有的高净值家庭可能积累了上千万、上亿的夫妻共同财产,对于高净值人群的离婚诉讼,多花费一些代价去搜集对方婚外情的证据,即便对离婚财产分割比例的影响只是一点点,但结果也是相当可观的。
3、搜集婚外情证据过程中形成的录音、录像、文字资料等,没有经过律师的指导,证据本身存有瑕疵,孤立证据难以被法官采信。
参考资料:http://www.ztwang.com/news/1103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