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金华12月17日电(董易鑫 陈好)15日晚,浙江多地市民观测到火流星,这颗燃烧并发出强烈光亮的流星有部分碎块落在了该省金华市浦江县檀溪镇,分别被城头、寺前、毛店三个村的村民捡到。
“有很明显的气印,这是穿越大气层才会有的,也是陨石的一个明显特征。”16日,中国空间科学协会空间科学传播专家工作室副主任、科普专家郑永春闻讯赶赴现场,观察了浦江县村民陈根花捡到的石头后说。
按照郑永春分析,这块三斤四两的石头疑似是球粒陨石,比较常见。不过,既看到轨迹又捡到陨石的概率非常低,所以这块石头的科研价值很高。
在查看了城头村和毛店村的两处撞击坑后,专家推断,疑似陨石的撞击地面速度为每秒100米,比雨滴撞击速度快10倍,跟高铁的速度差不多,能量一万焦耳左右,即相当于1克炸药爆炸的能量,所以民众能听到类似放鞭炮的声响。
16日下午,金华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辐射检测室的工作人员对疑似陨石进行了x-r(伽马)辐射剂量检测和核素甄别。
“我们测的项目叫x-r(伽马)辐射剂量率,在石头旁边测得的数值在190左右,与环境本底相差不大,略高一点点,可以基本判定石头的辐射很小。”金华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辐射检测室工程师饶鹏辉说。
“陨石是研究地球最早期的历史的一个活化石。它基本上是跟地球同龄,有46亿年。”郑永春说。
“我们得到这个消息后,当晚就立即安排镇村干部到现场进行查看,维护秩序。”檀溪镇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相应的镇村干部对三个捡到疑似陨石的村民进行上门走访,告诉他们要做好这块石头的保护。“不能私自出让或转让给别人,有关部门如果要对这块石头进行相关鉴定,要配合好相关工作。”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如果是具有重要科研价值的疑似陨石,属于自然资源的范畴,应当属于国家所有。如果没有科研价值,那么这三块疑似陨石可适用民法典的先占原则,由拾得人所有。
参考资料:http://www.ztwang.com/news/1108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