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爆有人向亮马河倾倒不明生物 执法部门打捞后发现物种以螺为主 放生人员已接受批评教育
亮马河“放生”生物未发现入侵物种
2月13日,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文件中提出,严厉打击非法引入外来物种行为,实施重大危害入侵物种防控攻坚行动,加强“异宠”交易与放生规范管理。而就在同一天,有网友发文称,有人向亮马河中倾倒类似田螺等物。对此,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在接到线索后赶赴现场进行核实,并与市环食药旅总队、朝阳区环食药旅大队、区农业农村局研究解决对策。在对放生人员及车辆信息进行排查的同时,对河道内的放生物种进行了打捞。“从打捞的情况看,多以螺为主。”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在上述网友发布的视频中,一座横跨河面的桥上,有两人各拿一个黄色大袋子,向河中倾倒黑色不明生物,随后其同伴又将散落在桥面上的不明生物捧起,扔撒至水中。对此,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2月14日17时左右,他们已经找到了放生人员。经过询问调查,该放生人员是为了给家人祈福,遂听从朋友建议在河道内放生,放生种类为大螺、中螺、小虾、泥鳅、螃蟹。经过与打捞上来的放生生物比对,与当事人描述一致,没有发现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朝阳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放生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指出,之所以要对放生物种进行打捞,就是为了确定是否有外来生物入侵物种。据了解,放生文化由来已久,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放生人缺乏相关知识,随意、大量、不科学地放生会给大自然带来严重危害,同时也会给水质水生态带来威胁。
“首先,随意放生,如果将野生动物放生至不适宜生存的野外环境,可能导致其无法生存而死亡;其次,如果将非原产自本地的野生动物放生至本地环境中,不仅会造成新物种与本地物种争夺生存空间,还可能形成外来物种入侵,导致本地物种退化甚至灭绝,后果很严重;此外,随意放生还可能助长不法分子以此为业,通过非法猎捕倒卖放生动物而谋取利益。”该负责人表示,放生须到水生生物定点放流平台放生,同时还要事先申请。“执法人员将加强河道日常巡查,杜绝类似放生事件再次发生”。
“放生活动可能影响生态环境,外来物种可能对生态系统造成破坏,不同水域、水质内,生物也会对河道带来破坏。”朝阳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北青报记者,此次事件后,相关部门对照北京外来水生入侵物种名录,对亮马河河道内既有生物物种进行了具体分析,未发现外来生物入侵情况。该负责人也提醒广大市民,单位和个人增殖放流水生动物和水生植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并在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实施。
那么,水生生物能放生什么?在哪里能放生?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农业农村部已于日前公布了首批水生生物定点放流平台和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名单,公众可通过“智能渔技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网站进行查询,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和放生物种,依法进行科学放生,并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的要求,放生者需提前15日向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放生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和地点等,公众可以点击具体的放流平台,查看相关主管单位和电话,进行咨询和报备。
北青报记者在“智能渔技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网站上的水生生物定点放流平台中,选定北京区域后,可以看到北京定点放生的水域有三处:怀柔西水峪水库、怀柔口头水库、平谷金海湖。
据悉,违法违规放生、遗弃,将会面临相关金额的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没收引进的外来物种,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参考资料:http://www.ztwang.com/news/1119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