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半月谈》报道,记者近日在基层调研时了解到,有的上级单位借调人员接近甚至超过在编人数,有的基层单位在岗人员竟少于被借调人数。此前,有某地级市的组织部门披露,全市一次性清退借调干部1400多人,其中市县两级部门从乡镇借调的干部就有600多名。
“借调的比在编的多”,尽管这实际上是很多地方一直存在的现象,但一经披露,仍引发舆论广泛关注。不少人担忧,长此以往,基层的日常工作不仅会受到影响,人心也会出现浮动,而扎根基层、建功立业更是无从谈起。
印象中,一些地方每隔一阵儿都会清理借调人员,但过不了多久,各式各样的借调人员又会以各式各样的理由“卷土重来”。过度借调枝枝蔓蔓,成为难以根治的顽疾,原因是多方面的。对上级机关来说,既能通过借调找来源源不断的劳动力,又不用负担“人头费”,何乐而不为?对基层单位来说,把自己的人借出去,能够熟络与上级机关的关系,也不难接受。而对借调者本人来说,到上级单位“开开眼界”,又何尝不是一次拓展人脉、锻炼能力的机会?
多方合力之下,过度借调之风自然很难遏止。本来,作为一种上下沟通交流的渠道,适度的借调确实有助于互相加深认知,但这种行为一旦被赋予另外的利益考量和权力竞逐,借调乱象也就愈演愈烈了。
必须看到,过度借调看似各方都有收益,也都满意,但最终受损的,却是社会的公共利益。比如,上面不出“人头费”,那只能是基层出,这无疑会加重基层负担;上下级之间的非工作交流日趋频密,也会增加额外支出;此外,大量借人也会滋生新的治理问题。
特别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命题下,扎实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已经成为十分紧迫的任务。
当此之时,首先要严格依法行政,参照公务员法中关于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等相关规定,明确借调行为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制定相应的程序。什么情况下需要借调?借调需要履行什么样的手续?借调人员的薪酬谁来支付?这些都应该有规可循。
谁用人谁花钱,这本是颠扑不破的常识,为什么现在还存在基层花钱给上级单位用人的怪现象?政府用人要严格按程序办事,不应该单独为借调留一个口子。这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也是协调各方权责的必然。
此外,还应该从根本上科学施策,合理核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并动态调整。一旦确定了,就不要轻易改动,更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随意向基层单位借人。
这就要求各级机关单位都要以事设岗、以岗定人、人岗相适。如果动辄以所谓的专项行动、专班工作为由随意调人,或者临时性工作虽然办完了,但人却“沉淀”下来,不仅会损害机构设置的权威性与科学性,也会造成人员臃肿、事项不清。
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工作均应纳入相应的事和岗里面,如果凭空滋生出很多杂事,并让借调来的很多人去做,就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表现。答好全面深化改革这道题,就要以刀刃向内的自觉、刮骨疗毒的勇气、人民至上的理念,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步伐。
参考资料:http://www.ztwang.com/news/1132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