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子遭家暴与“老公”离婚遇难处 只同居未领证)
最近太仓的张女士遇到了很难办的问题,在一起十几年了,要分开的时候,没有证,遇到了不少麻烦。
前一段时间,在太仓务工多年的张女士来到太仓人民法院,要求与自己所谓的老公离婚,并分割财产,不过法院一调查才发现,张女士其实根本没有结过婚。
太仓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陆志平:“她要求跟男方解除一个非法同居关系,然后要求把他们同居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三个小孩确定抚养关系。”
原来,张女士在2004年和同乡赵某在山东老家以夫妻名义办过婚礼以后,就一直没有领证,但是两人还是以夫妻名义一起来到苏州创业,虽然十几年来两人都非常努力,买了房子车子,但是赵某脾气暴躁,经常殴打张女士,在2016年九月,还发生过用菜刀威胁张女士的行为,忍无可忍的张女士只能来到法院寻求帮助。
太仓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陆志平:“家暴应该是有这个事实,(男方)承认过,在我们处理的时候,他表达过后悔,然后真诚的向女方要求和好。”
原告张女士:“去生孩子的前一天都在做生意, 我们生了三个孩子,家里从来没有给过我们一分钱,任何帮助,全靠我们自己,所以生活压力也比较大。”
法官表示,鉴于两人名下的房车,都是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所以还是参照婚姻法的原则进行了分割,有过错的一方会依情况而少分割一些。
太仓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陆志平:“男方就是比较愧疚,做了比较大的让步,基本上把财产都给了女方。”
根据法院的调解,张女士得到了房产,车辆,还有十万元现金的补偿,男方则得到了一件门面房的经营权。法院提醒,男女同居但不领证,产生矛盾后会有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当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
参考资料:http://www.ztwang.com/news/115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