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遭受侵害,越来越多的住户选择在住宅门口安装具有视频监控功能的可视门铃。但是,如果可视门铃安装的位置不合适,则可能侵犯邻居的隐私权。
2022年8月,家住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的代某某在其入户门侧面墙上安装了可视门铃,正对着邻居刘某家出入电梯的走廊位置。该款可视门铃具有免费48小时云存储、166度超大广角,4天超清、6天高清存储时长等功能。
刘某认为,代某某安装的可视门铃的位置是自己进出家门的唯一且必须经过的地方,可视门铃能长期录制存储视频,并自动采集和录制影像,代某某完全可以获取自己的私密信息和行为规律,故该可视门铃的安装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与代某某就拆除可视门铃协商无果后,刘某将代某某诉至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庭审中,代某某辩称,自己经常独自在家,出于居家生活安全和防盗的目的,在房屋前安装了可视门铃。摄像头监控区域为其家门前的楼道,楼道属于公共区域,且任何人在公共楼道里的行为也不属于私密活动。刘某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可视门铃拍摄到了其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及私密信息等。所以,自己安装可视门铃不足以构成对刘某私人生活安宁及私人领域的侵扰。
法院审理认为,案涉可视门铃的监控范围可以覆盖刘某进出电梯的走廊区域。该部分区域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共区域相比具有一定特殊性,主要系由本层人员日常进出使用,故可视门铃可能拍摄到的对象更为特定。可视门铃可能拍摄到的刘某日常进出信息,包括出行人员及其出行规律、访客情况等,与刘某私人习惯及其人身、财产安全等高度关联,可视为具有隐私性质的人格利益,应受法律保护。
法院认为,代某某安装可视门铃虽为保护自身安全,并无意窥探他人隐私,但由于该可视门铃的相关监控、摄录、存储功能可由代某某在手机端操作,且该操作不能为刘某所控制,客观上刘某也无法对代某某使用该可视门铃的行为时刻进行监督,故刘某的个人隐私存在受到侵害的现实危险,该可视门铃对刘某的私人生活安宁造成侵扰的情形客观存在。
据此,路北法院判决代某某拆除案涉可视门铃并删除相关视频。代某某不服,提出上诉。近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关于可视门铃侵犯邻居隐私权的诉讼,此案并非孤例。
民法典明确,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上述案件一审承办法官介绍,代某某安装可视门铃基于自身安全保障的需要,本身无可厚非,但权利的行使应有边界,自由不能建立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之上。若可视门铃未安装在合适位置,就可能会对相邻方个人及访客信息、进出轨迹等进行记录,客观上导致对他人生活安宁、私密生活造成侵扰。因此,若确实认为有必要安装可视门铃,应当妥善选择安装的位置,避免与邻居产生争议,以实现和谐安全的社区生活。
因此,安装可视门铃等视频监控设备时,要合理选择安装位置、设置监控范围,监控仅限于自家门口范围,避免监控公共区域和他人住所内的活动;要注意保护被拍摄者的知情权,要向邻居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后再安装;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有质量保障的产品,并且及时维护更新系统,防止他人技术入侵;要增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限制录像内容的使用范围及传播,严禁将录像内容泄露给他人。此外,在邻里相处中,要多换位思考,知法守法、将心比心,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
参考资料:http://www.ztwang.com/news/1161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