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波晚报
“恋人之间,夫妻之间,虽说都免不了有自己的小秘密,可是,有些事情越是费力掩饰越可能酿成大祸,还不如双方坦承面对。”近日,宁波市镇海区司法局的调解员小马说起刚调解的案子唏嘘不已。
这对相恋了3年的新人,本来现在已经在欧洲度蜜月了,如今却无奈分开。双方的心头都留下抹不去的伤痕。
她在未婚夫床头发现蓝色小药丸
“我们分开吧。”乍听到未婚妻陈珊(化名)这样说时,刘东(化名)的第一反应是,陈珊是不是犯了恐婚症。网络上说,不少人在结婚前会突然害怕,想要躲避。
作为“直男”,刘东尽力去安抚。可是,陈珊非但听不进去,反而情绪激烈,直到她从包里掏出一瓶药摔了过去,刘东的脑袋“轰”的一下。
(网络图片)
药丸是蓝色的,刘东再熟悉不过,他的床头就有。只是,包装什么都特意拆去,装在小药盒里。
原来,国庆节期间,陈珊去刘东家一起布置婚房,无意间看到刘东床头柜里有个透明的盒子,里面装着蓝色的药丸。当时,距离婚礼还有5天时间。
“刘东不是很讲细节的人。认识3年了,他平时感冒、肠胃不舒服吃的药,都是放原来的药盒子里,不会特意拿出来装的。一般女孩子吃各种保健品,为了方便携带,才会特意拿出来装在专门的药盒里。”
陈珊脑海里想起了李宗盛的那句歌词——“梦中的餐厅灯光太昏暗,我遍寻不着那蓝色的小药丸”。歌词里的“蓝色小药丸”是指伟哥,那自己眼前的呢?出于女人的直觉,她悄悄拿走了一颗药,用餐巾纸包起来,放在了口袋里,找了个理由离开了。
很快,事情得到了证实,刘东床头的蓝色小药丸果然就是歌里所唱的那种,用于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这让陈珊如五雷轰顶。
男方坚持不肯分手,愿去医院检查
无奈之下,刘东终于说出了事实真相。原来,4年前,刘东和朋友踢球时受过伤。他再三解释:“我真的没问题的。我吃这个药,主要是想在心理上更有自信些,怕你发现,让你担心。”
“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我自己清楚,我没问题的,不告诉你,也是怕你多想。”
可是,任凭刘东怎么解释,陈珊都听不进去了,说过什么都不愿意结婚。
这时候,婚纱照已经挂在新房了,照片里的两人笑得甜蜜;几百份请帖都发出去了;去欧洲的蜜月游也早早定下了……
刘东不愿意就这样结束这段感情,在反复找陈珊谈无果后,又到陈珊公司及家中求复合,言行有些激烈。陈珊不堪其扰,在朋友的建议下找到了街道调委会,希望调委会出面劝劝刘东,双方好聚好散。
“我们分别和刘东和陈珊谈,了解他们最真实的想法。”调解员和刘东长聊后,刘东表示,踢球时受的伤其实并不严重,但是自己心理上怕万一有问题,影响感情,所以才偷偷买了药来服用。没想到,秘密没有掩饰好,反而引爆了。
刘东提出,请陈珊和其一起去医院检查。“如果医生确诊,我的身体确实有那方面问题,那我愿意马上分手。所有的彩礼等,都不需要返还。如果医生确诊没问题,我保证再也不碰这个药了,以后我们好好过日子。”
可是,陈珊却说什么也不同意。“他身体怎么样,可能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我不喜欢被欺骗的感觉。3年了,他有很多机会和我说。既然决心成为夫妻,应该相互坦承,有问题一起去面对。可是,他却一直没有提,如果不是我发现了,他打算瞒着我到什么时候。而且,我提出分手后,他到我家里闹,到单位闹,行为很过激。现在分手,我心里也不好受。可也算及时止损,我不想再错下去了。”
说法
“女方非常坚定地选择分开,我们知道,这段感情挽回不了了,只能尽可能和平分开。”调解员首先做通了刘东的思想工作,劝他,毕竟强扭的瓜不甜。与其再做各种过激行为来伤害彼此,不如好好调整情绪,迎接下一段感情。
调解员又和陈珊单独聊。一开始,陈珊认为,都是刘东的错,自己不需要返还彩礼,至少不需要全额返还彩礼。调解员劝到:“刘东隐瞒你的是不妥当,但最后决定分开的也是你。他提出一起去医院检查的方案,你也不同意。我猜你也希望尽快结束这一切。那么经济上,适当退一步吧。”
在调解员的润滑下,双方达成了协议。
陈珊返还了收取的彩礼(包括聘金和首饰),其中4万元用以婚房布置的部分不再退还,所购物品也归刘东所有。蜜月游、结婚照、酒席、婚庆各种损失双方各自承担一半。最重要的是,刘东承诺不再找陈珊闹事。
本案涉及的彩礼在什么情况下能退回呢?
调解员说,彩礼通常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
彩礼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附条件的目的是想与女方结婚,所以能否退还,跟目的能不能达成有关系。
法律规定的退还彩礼的需符合以下条件:
1、 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必须退还。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比如只在家里摆了酒席,宴请了宾客,却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男女双方反悔,不打算继续生活下去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彩礼需要返还。
2、 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共同生活是指共同在一起生活较长时间,有共同的财产,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劳动和消费等。
3、 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调解员归纳到,这几种情形下,彩礼不能要回。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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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http://www.ztwang.com/news/116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