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定西,女子王某霞与孩子的校长刘某军勾搭成奸。丈夫康某喜得知此事后,冲到学校刺伤了刘某军。在一次和同村人聚会喝酒后,康某喜死在了自家面条店门前。王某霞报警称,丈夫系酒后冻死。可是,警察却发现此事不同寻常。
王某霞和刘某军随后被捕,两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作案过程非常残忍。而这个悲剧的发生,每一步都足以让世人警醒,不要再重蹈覆辙。这个案件的全过程,总结起来就是一本震耳发聩的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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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家长,一个是校长,两人又是怎么熟络的呢?
原来,王某霞的大儿子在刘某军任校长的学校读书。恰好刘某军又是其班主任,所以在一次开家长会的时候,两人相识了。
两人彼此添加了微信。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从初识的羞涩到彼此熟稔的亲近。在短短几个月里,他们就已经完全坠入了不伦的恋情中。
如果他们能够注意保持距离,正确处理家长与老师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异性家长与老师之间更要慎重交往。那么,后面的一切都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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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虽然两人不敢公开露面,平时也是悄悄幽会,可是还是被丈夫发现了端倪。于是,怒火中烧的康某喜便冲到刘某军学校找他算账。
两人一言不合,便争执了起来。康某喜拿起随身携带的小刀,将刘某军的手臂刺伤。随后,他还放话称要报复刘某军和王某霞的家人。
而正是他不经意的这句话,和刘某军身上的伤,促使这对奸夫淫妇下决心要除掉他。于是,一个罪恶而周密的的计划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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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某喜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因此而丧命。其实,他即使要找刘某军讨说法,也没必要去威胁要伤害人家的家人,所以说祸从口出啊。
刘某军和王某霞密谋后,便开始了行动。刘某军在网上买了亚硝酸盐,然后交由王某霞骗康某喜喝下。
而康某喜则完全不知道危险正在一步步逼近,还和同村人一起去喝酒。待他回到店里,王某霞和刘某军早已等候多时。
既然发现了妻子出轨,而且屡教不改,这种情况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离婚,甚至要求对方作出精神损害赔偿。康某喜非但不离婚,更没有料到妻子竟然会学潘金莲毒杀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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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看到康某喜进屋,对着他就喷辣椒水,然后用一根很粗的擀面杖对其进行殴打。康某喜虽然喝多了酒,但是还有意识,拼命反抗,三人厮打在一起。
后来,可能是累了,三人都停了手。而康某喜则表示口渴,王某霞趁机将掺有亚硝酸盐的水递给他喝。康某喜觉得味道有点不对,王某霞则骗他继续喝。
为了让康某喜相信水没有问题,刘某军还装模作样假装喝了几口。康某喜放心喝了几口后,便躺在沙发上不省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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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和奸夫都合起来对自己下毒手了,居然还相信她的话,还喝她喂的水,这康某喜也确实不清醒。而此时,若刘某军和王某霞能够悬崖勒马,则悲剧也会避免。
虽然王某霞和刘某军将现场的很多证据都毁灭了,可是康某喜头部的伤却无法掩盖。细心的民警发现了这一问题,结合其走访了解的情况,很快就将两人抓捕归案。
2022年6月下旬,王某霞生下了她和刘某军的儿子。2023年4月21日,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王某霞、刘某军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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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某喜家属要求两人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损失共计约140余万元。遗憾的是,他们拿到的钱微乎其微。
一审判决后,双方都提起了上诉。康某喜家人认为,一审对刘某军量刑过轻,如果判死刑,自己家里就不要赔偿。现在只判了无期徒刑,因为自己家里经济也比较困难,所以要求其作出民事赔偿。
而刘某军则称康某喜死因不清,王某霞认为自己有自首情节,且康某喜自身有过错。令人欣慰的是,二审并没有采纳他们的理由,而是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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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此事呢?
1、如何评价两人的杀人行为呢?
刘某军和王某霞因奸情败露,遭到康某喜威胁,从而产生杀人灭口的想法。最终,两人通谋用毒药、辣椒水和擀面杖实施杀害行为,并将康某喜杀死。两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两人在作案过程中,其地位和作用没有太大区别,因而不存在所谓主犯、从犯的区分,属于共同犯罪,且系犯罪既遂。
2、王某霞没有判死刑是因为她怀了刘某军的孩子吗?
依据《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由此可见,王某霞没有被判处死刑与其怀孕没有关系。因为她在接受审判的时候,已经完成了生产。之所以没有判死刑,不排除是法院认定康某喜具有一定过错。或者从婚姻家庭关系方面来考虑,毕竟还有两个孩子尚且年幼。
最终,王某霞和刘某军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他们两人不仅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也给康某喜家人带来了巨大的伤痛。大家应该从中吸取教训,珍惜家庭,坚守道德底线,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对此,您怎么看呢?
参考资料:http://www.ztwang.com/news/1185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