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充电宝专利案 技术调查官助审
本报讯(记者刘苏雅)随着互联网共享经济的发展,而作为共享充电宝的运营商,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对专利权产生了争议,来电公司将街电公司及制造商起诉至法院。今天上午,关于共享充电宝结构装置和吸纳装置两专利的专利权纠纷案件,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
来电公司起诉称,其公司针对共享充电宝的多项专利权合法有效,街电公司未经允许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使用侵犯来电公司专利权的产品,制造商湖南海翼公司未经许可制造侵犯来电公司专利权的产品,故要求两被告停止侵害专利权,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0万元。
本案技术调查官表示,虽然一台共享充电宝看起来结构并不复杂,但其内部包含了大量的专利。为了确认双方的争议焦点,庭前,技术调查官与法官进行了大量讨论,细致分析可能存在的专利侵权行为。
技术调查官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特有的法庭参与人。由于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特别是在专利权纠纷中,法官很难完全甄别某一技术领域的专利争议,因此,知产法院请到专利领域的专家,对案件的技术细节进行研究。
法庭上,针对共享充电宝的夹紧装置、传感器及传动组件三项专利,双方对涉案专利的性质进行了激烈交锋。为证明其生产的传动组件并不构成专利侵权,被告方还将共享充电宝中仅几厘米见方电机结构带到了法庭上。
两被告认为,来电公司所称的所谓侵权产品,缺少相应专利的技术特征,被诉产品使用的十项技术不构成侵犯专利权,且没有对来电公司造成任何损失,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 参考资料:http://www.ztwang.com/news/12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