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男子捡到外地游客手机后,表示愿意寄还手机,并退还了失主主动发来的168元的红包。如果事情就此结束,倒也是一件暖心的好人好事,但该男子拒绝红包并非是“心意领了”,而是想要个“吉利数字”:“666元或888元。”为此,原本心存感激的失主小谢,有些闹心。
前几天,在北京工作的小谢到西安游玩,期间不慎将自己的iphone6手机遗失。小谢告诉澎湃新闻,那部手机不常用,所以他直到回京后才发现手机丢了。
所幸,小谢打通了那部丢失的手机,捡拾人表示愿意归还。为方便沟通,小谢和捡拾人“小豹子”加了微信好友。在微信中,小谢告诉“小豹子”可以用快递到付的方式寄手机,这样就无需他承担费用。同时,小谢还给“小豹子”发了168元的红包,表示感谢。
“小豹子”收了红包后称“没事,客气了”,并表示“明天给你寄过去。”小谢再次致谢,并表示“这个手机值不了多少钱,但真心感谢您能给我寄回来。您放心,您寄了之后,我肯定会再给您发个红包感谢您的,社会还是好心人多……”
但过了一会,“小豹子”又将168元红包退给了小谢,并告诉小谢:“我能接你电话,能加你微信,肯定会把电话给你寄过去。我要你电话也没用。你发个吉利数字…大过年的。信我你就发不信就算了。”
据小谢介绍,之后他和“小豹子”在电话中沟通得知,“小豹子”说的“吉利数字”是666元或者888元。经过一番沟通,小谢决定给“小豹子”666元。
不过,小谢心里并不舒坦:“我已经主动给他发了168元的红包表示感谢,还承诺收到手机后会再给他发个红包,但没想到他会以‘吉利数字’的说法要那么多钱。那手机是我2016年买的,摔过很多次,光屏幕就换过三四次,现在估计也就值个几百块钱。如果丢了找不到那也就罢了,但能找回来,还是想尽量找回来,毕竟是自己用过的。”
为了防止再次出现变故,小谢决定找在西安的朋友帮他去取手机,拿到手机后再给“小豹子”666元。2月19日,小谢的朋友在西安中山门外的一个小区内见到了“小豹子”,在向对方转账666元后,拿回了小谢的手机。
近年来,因手机丢失,失主与捡拾人发生冲突的新闻屡现报端。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分析了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赵良善认为,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第2 款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物权法》第112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遗失物归失主所有,捡拾人应把遗失物归还给失主。
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之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如捡拾人不归还就构成不当得利。
赵良善说:“至于捡拾人索要666元或者888元的行为是否合法,关键看索要的费用是否属于保管而产生的实际费用。如果因捡拾人保管而实际产生了费用,那么就合法。反之,如果没有因保管产生费用,捡拾人索要费用的行为,可能会触犯《刑法》关于敲诈勒索罪的规定,涉嫌敲诈勒索罪。如因数额达不到定罪量刑的标准,但情节恶劣的,可以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治安处罚。”
原标题:男子捡手机后拒收失主168元红包 索要吉利数666元
参考资料:http://www.ztwang.com/news/121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