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商品或服务,老客户看到的价格反而比新客户要贵出许多。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大数据杀熟”。今天上午,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大数据杀熟问题调查结果,显示:过半被调查者表示有过被大数据“杀熟”的经历,网购平台、在线旅游和网约车等app或网站大数据“杀熟”问题最多。
本次调查显示,88.32%的被调查者认为大数据“杀熟”现象普遍或很普遍,没有被调查者认为大数据“杀熟”现象不存在。有56.92%的被调查者表示有过被大数据“杀熟”的经历。
被调查者认为网购平台、在线旅游和网约车类app或网站大数据“杀熟”问题最多。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者在购物类、在线旅游类和打车类app或网站经历大数据“杀熟”最为常见,其他依次为外卖类、视频类和电影类app或网站。其中,经历过前三类app或网站大数据“杀熟”的被调查者分别达到44.14%、39.5%和37.17%。
高达83.74%的被调查者认为大数据“杀熟”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73.28%的被调查者认为大数据“杀熟”是企业利用老用户的信任牟利。但调查也发现,被调查者遭遇大数据“杀熟”后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只有26.72%的被调查者选择向消协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17.43%的被调查者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飞猪网预订涉嫌大数据“杀熟”
本次体验调查还发现,部分新老用户同时在同一平台购买同一商品或服务,确实存在价格不同的现象,但原因主要是因为新用户拥有优惠券、老用户自动开启了会员资格或推送的商品配置或服务内容存在差异等。只有个别价格不同行为涉嫌大数据“杀熟”。比如:两名体验人员同时通过飞猪旅行网预订麗枫酒店昌平体育馆店的同一天高级大床房,老用户的房费不含早餐291元1间,而新用户的房费不含早餐286元1间,另享受4元买立减优惠,实际282元1间。体验证实,同一房间新老用户标价不同,优惠也不同,老用户价格高且不享受优惠。
市消协:大数据“杀熟”举证难 应尽快明确判断标准
市消协本次调查主要包括问卷调查、舆情采集、体验调查三种方式。其中,通过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网、消费者网以及“北京消协”微信等渠道,收回有效调查问卷3185份;同时针对在线旅游、网络购物、网络外卖、网络购票、网络约车5种新型网络消费的14个消费者常用的app或网站,模拟消费者同时利用新老用户账号购买同一种产品或服务,完成57个体验样本。
市消协指出,大数据“杀熟”具有隐蔽性,维权往往难以举证。因此应尽快完善现有法律法规,明确对大数据“杀熟”的判断标准,对大数据的法律属性和使用范围予以规定。尽快出台《电子商务法》相关实施配套条例,将大数据“杀熟”行为列入法律治理范围之内。
同时,有关监管部门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方法,采取技术手段和技术设备,建立相应的大数据网上监管平台进行全天候在线监管,提高对各种隐性大数据利用违法行为的查处能力。同时建立诚信激励和失信黑名单制度,一旦发现企业存在通过大数据“杀熟”损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行为,不仅要对其给与行政处罚,还要将其纳入诚信黑名单
参考资料:http://www.ztwang.com/news/122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