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近日,谷歌向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缴纳了2亿美元罚款,因违反了《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条例》而处罚的金额最大的一笔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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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politico报道,和解金额预计在1.5亿至2亿美元之间。该和解协议将于下周宣布,这将是有史以来,因违反了《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条例》而处罚的金额最大的一笔罚款。谷歌拒绝置评。
一位知情人士证实,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以3票赞成、2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和解协议,并将其提交给了美国司法部。
延伸阅读
美《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及实施
1998年,国会通过了《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coppa),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免受商业网站侵犯。1999年10月20日,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发布了实施该法的细则,该细则于2000年4月21日生效,适用于在线收集个人信息的活动。
《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的要点是:要求那些面向12岁以下儿童、或向儿童收集信息的网站和在线服务者,向父母发出有关信息收集的通知,并在向儿童收集个人信息之前得到父母的同意;要求网站保证父母有可能修改和更正这些信息。除了保护儿童隐私外,该法还保证儿童在言论、信息搜索和发表的权利不受到负面影响。
实施细则阐明了法律调整的范围和责任问题,《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管理个人信息的收集,但并不包括儿童相互之间收集信息。联邦贸易委员会保留了儿童在线交流的权利,如:允许面向儿童的网站即使没有父母的同意,也可以提供“聊天”和其它服务,只要在交流公开化之前,隐藏所有的个人信息。这些规定保护了网站继续为儿童提供交流的机会,同时也保护他们的安全和隐私。尤其需要指出的是,细则修改了若干妨碍儿童参与、发表言论和要求在线信息服务权利的定义。该细则代表了联邦贸易委员会对媒体的理解,表明委员会能为复杂的媒体提供同样复杂的法律规范。
民主和科学中心(the center for democracy and technology,cdt)监督细则的实施,保证达到《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的目的。以下,对该细则的要点作简要介绍。
一、关于儿童言论和《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的要求
《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的规定适用于面向12岁以下儿童的网站和在线服务者,及那些明知对方是儿童的一般网站。为了保证儿童能进行网上交流,法律对“父母同意”的要求有3个例外:
1、即使没有父母同意,允许儿童通过电子邮件提问;
2、当儿童从网上获得时事信息时,可以没有父母同意,只要父母被通知并有权取消这些信息;
3、当儿童从事联邦贸易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活动时。
细则的“基础和目的陈述”部分指出:“提供电子邮件帐号,保留被注册的电子地址记录和相关信息的运营者,都被本法认为是收集电子地址的行为,”这些行为都需要得到父母的同意。因此,细则规定儿童网站在向儿童提供电子邮件帐号之前,必须得到父母的同意。为此,网站必须使用较麻烦的方法,如:传真、信件、800免费电话、信用卡认证、数字识别、或设密码的电子邮箱等识别方法。
一般受众网站发布电子邮件地址时不必遵守该法,即使儿童可以用这个帐号向别人提供个人信息。但假如一般受众网站明知使用这一帐号的是儿童时,应遵守该细则。
细则规定,儿童网站提供聊天服务有两个选择权:
(1)它们可以保证在发布信息前,把个人信息从儿童的交谈中剥离掉,并从网站的记录中删除;或
(2)它们也可以通过传真、信件、800免费电话、信用卡认证、数字识别、或设密码的电子邮箱等识别方法得到父母的许可。
这样,儿童网站提供的聊天服务是被监控的,儿童可以不经父母的同意参与。一般受众网站只有在明知使用这一服务的是儿童,又没有采取第(1)项的步骤时才负责。
细则对聊天的规定也适用于在网上发表社论和建立网页等领域。
细则规定儿童能发电子邮件要求获得信息,儿童网站只要删除儿童的电子邮件地址,并不再为其它目的使用它,即使没有父母同意,也可以回答这些问题。一般受众网站只有在明知对方是儿童时才受这一限制。
儿童网站可以应儿童的要求发给他们多份电子邮件或其它信息,只要通知其父母,并使父母能随时阻止这种行为。
二、关于调整范围
《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对儿童网站和明知对方是儿童的一般网站作出要求。然而民主和科学中心认为法律的适用者太广泛,应有一些限制,假如任何人都适用,那将造成法律适用范围的不确定。这将产生副面影响——幼童的信息将被违法收集,或者本法不包括的青少年的信息和隐私可能被无意地侵犯。
细则规定联邦贸易委员会在认定“儿童网站”方面有灵活性,网站的所有特性都可以被考虑在内。
细则阐明法律不涵盖纯粹的通道提供商。联邦贸易委员会清楚地划分了“通道提供商”和“运营商”的区别,表明:“网站或在线服务仅仅作为通道提供商,收集的个人信息流向其他人、其他网站或在线服务,网站或在线服务本身并没有接触到这些信息,则不是细则规定的运营商。”
三、关于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细则采用灵活的标准实施“识别父母同意”,并建立了一个早期评估机制来评估它。网站内部使用的信息可以在征得父母同意后用电子邮件传递;网站向其他人发布信息,或允许在信息发布前不删除个人信息的交流时,网站必须通过邮递、传真、信用卡认证、电话、或数字信号得到父母的同意。联邦贸易委员会认为在这些情况下增加了儿童安全的风险,所以要求提高父母同意的保证。
细则修改了向父母提供被收集的儿童信息的机制。细则规定父母不需提供任何证明就可以得到收集信息的一般目录。
总之,《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的通过是一个里程碑。细则的制定首先是联邦机构为特定的因特网环境实施规划的努力。在许多方面,《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是政府能否成功介入在线环境的试验基础。《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的成功实施将影响未来的隐私保护、自由言论和因特网上的商业活动。联邦贸易委员会、民主和科学中心及国会将共同努力保证在数字时代保护隐私。
早前报道
谷歌宣布关闭招聘服务 正值欧盟展开调查
据国外媒体报道,谷歌公司日前宣布,将会在明年9月1日关闭旗下招聘服务“谷歌招聘”(google hire)。
据报道,“谷歌招聘”两年前推向市场,谷歌的目的是简化招聘过程,它使用了一个工作流模式,将搜索求职者、安排面试和提供关于潜在员工的反馈等集成到谷歌的在线办公软件套件中。
谷歌招聘主要面向中小企业用户,这一服务面向企业每月收费200到400美元(取决于企业购买的办公软件会员数量)。
该公司在声明中表示:“尽管谷歌招聘服务取得了成功,但我们正将资源集中在谷歌云产品组合中的其他产品上。”
据国外媒体报道,一共有23家招聘网站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了投诉,他们认为谷歌在搜索结果中照顾自家的招聘服务,属于市场不公平竞争行为。
另外,谷歌还遭到了欧盟的两张反垄断罚单,分别涉及安卓操作系统垄断、网络广告联盟服务垄断。
鉴于谷歌在欧洲在线搜索广告市场占有垄断地位,欧盟委员会早在2016年就对该公司提出了警告,因为它认为谷歌在非法滥用其垄断地位。
自2016年以来,谷歌一直在逐步取消此类合同条款,以解决欧盟委员会担忧的问题。尽管这并没有改变这样一个事实——根据欧盟委员会的指控,谷歌十年来一直在违反欧盟的反垄断法。
谷歌被罚也非新鲜事,此前曾因违反了欧盟反垄断规则,而被欧盟罚款高达43.4亿欧元。
欧盟决定对谷歌罚款43.4亿欧元
2018年7月,欧盟委员会18日宣布,由于谷歌采取“非法限制措施”以加强其在搜索引擎方面的主导地位,违反了欧盟反垄断规则,欧盟委员会决定对谷歌处以43.4亿欧元(约合50.6亿美元)罚款。
欧盟委员会表示,自2011年以来,谷歌采取的三种做法违反了欧盟反垄断规则。其一,谷歌以“非法捆绑”方式向设备制造商提供其应用程序和服务,如要求设备制造商预先安装谷歌搜索和chrome浏览器,作为使用智能手机应用商店google play的条件。其二,谷歌使用“非法财务激励”措施,使某些大型移动网络运营商和设备制造商预装谷歌搜索程序,而非其他竞争对手的程序。其三,谷歌阻挠有意预装谷歌应用程序的设备制造商使用任何未经谷歌批准的“安卓分支”系统。
欧盟委员会认为,谷歌以上三种行为构成了谷歌整体战略的一部分,以巩固其在互联网搜索中的主导地位,剥夺竞争对手在搜索引擎上与其展开竞争的可能性。此外,谷歌还在更广泛的移动领域损害竞争和进一步创新。
欧盟委员会要求谷歌在90天内以有效方式终止其非法行为,否则谷歌每日将面临最多相当于谷歌母公司“字母表”全球日均营业额5%的罚款。
来源:综合九江电视台 环球网 找法网 凤凰科技 新华网
参考资料:http://www.ztwang.com/news/135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