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步入家庭生活的男性与年轻的女性相遇时,追寻激情的心理被激发出来,再加上聚少离多的那种神秘感,总是能够激发起男性的天生的占有欲,希望能够征服女性获得满足感。而年轻的女性面对崇拜的男性总是怀有讨好的心思,因为惹怒对方对自己并没有一点好处。
情人不排斥跟男人一起玩新鲜刺激的性爱游戏,也会陪着情人一起看成年人才可以看的小影片,而这种事情在老婆面前是不可思议的,别说老婆不会陪自己看这种视频了,就算被 老婆发现自己在看这种视频也会是滔天大罪,因此,寻找性刺激的最佳对象只会是婚外的女人了。
在婚姻当中,忠诚仍是很多夫妻追求的主要价值,在社会道德层面以及法律精神层面,也是排斥搞出轨、搞外遇、有第三者等对婚姻不忠诚的行为!婚外情、出轨、搞外遇,这些字眼在 婚外情一段婚姻里简直就是毒瘤。每个人婚姻的稳固,家庭的幸福都容不得这些东西存在。
很多人都鄙视这些对婚姻不忠的行为,甚至认为法律规定的不够严格,搞出轨、外遇的仅仅是遭受道德谴责,而法律却不制裁这种对婚姻不忠的行为。难道除了难受、难过、想想这段婚姻还有没有继续的必要,没有别的什么可做吗?
也不是的,法律并非对所有的外遇、出轨行为都不给予制裁。有些情况,甚至还会判刑、坐牢!而现实中可能有很多,构不成刑事犯罪,那是不是就没有一点处罚了呢?也不一定。比如《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的时候,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赔偿损害。也算是对有过错一方的相应惩罚。
有人说,对出轨、外遇惩罚得太轻了,您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