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这也可算是“教科书式扯皮”了)
2017年9月,郭女士在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生完孩子后,腹腔一直疼痛难忍,接连三个月的消炎治疗都未见好转。可是某天洗澡时,竟意外从身体里扯出一块发臭的纱布。原来,郭女士分娩时出现了大出血的情况,医务人员采取紧急止血措施,在她身体里放了很多止血纱布。此后,婴儿顺产,郭女士在医院住院三天后,正常出院。但是,郭女士产后恢复非常不理想,腹腔部位一直疼痛难忍,不时会有脓水从下身流出。(5月1日澎湃新闻)
人家在医院分娩后大出血,治疗后竟然把一些纱布“忘到”人家的体内了,不仅让人家遭了很大得罪,也给人家的身体造成了一定的伤害。一般来说,医院发生了这么严重的事情,只要情况属实,依据充分。就要向人家赔礼道歉,赔偿一定的损失,回头更要严肃查处责任人,甚至“举一反三”,进行深刻的反思。这是对人家受害方的一种告慰,更是对自己改善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的一种促进。但是在这里也算是让社会开眼了。涉事医院一竿子把责任甩得无影无踪:可能是护士清点纱布时数错了,但当时那位护士已经调走了。言下之意,就算是我们护士的责任,可是人家已经调走了,与我们也就没关系了。
如果说医院的不讲道理是为了开脱责任,这家医院的主管部门给出的解释几乎是在耍无赖了。连云港市卫计委医政处负责人表示对医院的处罚会很难,因为郭女士最终没有很严重的后果,医疗过失属于当班护士的个人行为,无法进行行政处罚。这叫什么道理?好端端的一个人体内植入了大量纱布,疼得连路都走不了,站也站不起来。到医院治疗多次保健效果,最后还是自己疼痛难忍,一点一点地从下体拽了出来,纱布更已经发臭。如果说这还不算严重的话,怎样才算是“很严重的后果”?护士是在医院工作期间,更是在履行职责的时候,玩忽职守造成的后果,这怎么还算是护士的“个人行为”?
实际上,医院、当地政府部门如此的狡辩、扯皮,人们一看就心知肚明。不管怎么说,医院还是“自家的孩子”,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不仅不光彩,传扬开来不仅对医院的声誉不利,对医院的效益和负领导责任的政府部门也会造成“负面影响”。如果医院承认了,承担了责任。主管部门也认定了,无疑等于“坐实”了纱布问题。万一事情闹大,上级追究起责任来,不管是医院还是政府部门,岂不要被连带起来?与其那样,干脆来个推诿扯皮,死不认账,岂不一了百了?把责任开脱到如此地步,将推诿扯皮演绎到如此的登峰造极,这样的推诿扯皮也算是达到“教科书”的水平了。由此更可以看出,这家医院护士之所以能把纱布忘记到病人的体内,如此几乎是“小儿科”的错误也会发生,也是与医院长期的疏于监管,遇事就开脱责任、推诿扯皮而养成的。
实际上医院也同其他行业一样,出现一些失误,发生一些问题,并不可怕。只要医院敢于面对问题,实事求是,勇于承担责任,并从问题中发现问题,不断地完善自己就行。这不仅是医院应该做到的,也是政府部门和干部最起码的“职业道德”。但是,这里的医院和主管部门干部,不仅罔顾事实,能推就推,能扯就扯。更是千方百计地狡辩。尽管他们的狡辩让人们贻笑大方,但他们似乎还“感觉良好”。如此下去,护士把纱布忘到病人的体内,不会是第一次,更不会是最后一次,更有可能还会发生更加荒唐奇葩的事情,但不知怎样的事情在他们眼中才能算是“严重的后果”,才能引起他们的重视?处理起来才能不至于“为难”?
参考资料:http://www.ztwang.com/news/14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