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7月30日电(胡丰盛 李凤姣)2018年7月30日下午,备受关注的浙江“1995.11.29”织里晟舍特大抢劫杀人案,在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汪维明、刘永彪一审均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5年11月29日晚,湖州市织里镇晟舍一饭店旅馆内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老板闵某生、老板娘钱某英、老板孙子闵某及旅客于某峰4人被残忍杀害。其中老板闵某生、旅客于某峰死于旅馆的203房间,老板娘钱某英、老板孙子闵某死于202房间。根据法医鉴定,4名受害人均被钝器击打头部致死,作案手段十分残忍。
案件发生后,湖州公安数次启动案件侦破工作,但一直未获突破性进展。
2017年,湖州市公安局再度重启该案侦破工作,先后奔赴江、浙、沪、皖等10余个周边省份搜集证据资料,入户调查600余户,走访排摸2000余人,积极寻找案件相关线索及相关突破点。
宣判现场 湖州中院供图2017年8月10日晚,案件获得重大突破,专案组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永彪(男,1964年出生,安徽省南陵县人)。8月11日凌晨,专案组在安徽南陵将刘永彪抓获。刘永彪被抓时,已是安徽知名作家,并成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该案自被披露后一直引发媒体关注。
经突击审查,专案组获悉该案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汪维明(男,1953年出生,安徽省南陵县人)居住在上海。专案组赶赴上海将汪维明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对作案经过供认不讳。
2018年5月2日,湖州市检察院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抢劫罪提起公诉。
2018年7月30日下午3时,该案在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三号法庭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汪维明、刘永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致四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惩处。
虽然被告人汪维明、刘永彪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两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且刘永彪后又对部分犯罪事实翻供,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
同时,湖州中院判令被告人汪维明、刘永彪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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